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是責任彩票建設的基石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第五十九條規定:“學校、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、酒、彩票銷售網點;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、酒、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;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的標志;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,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。” 《彩票管理條例》第十八條規定:彩票發行機構、彩票銷售機構、彩票代銷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。《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三條進一步細化了相關要求:“彩票發行機構、彩票銷售機構應當根據民政部、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彩票代銷合同示范文本,與彩票代銷者簽訂彩票代銷合同。彩票代銷合同應當包括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和兌獎的約定。”
